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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5-016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6-13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字号: 绍市民〔2025〕35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0—2025—0005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5-06-25 09:49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财政局、人才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关于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民养〔202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全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5人,其中高级工、技师比例达20%。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综合人才引入,提高人员素质。发挥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浙民养〔2021〕210号)精神,支持高校和中高职学校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到本市依法登记和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医疗保障、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中职3万元、专科(高职)4万元、本科及以上5万元的入职奖补,奖补从第三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原则上与高校毕业生鼓励行业就业补贴、创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2.加强专业教育培养,提高人员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特别是要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整合优质高职资源,稳步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本科教育。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对报考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学生,愿意与院校、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在签约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的,经向签约机构属地民政部门备案,可按不高于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每学年10个月的定向培养补助(按实际在校月份折算),补助费用由机构按月提前垫付,每学年向属地民政、财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定向培养补助与入职奖补可同时享受。

3.加强技术技能升级,提高人员待遇。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对连续在本市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民政部门认定,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每月分别给予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其中公办养老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不享受。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不以年龄、缴纳社保等为前提条件而限制享受,可根据当地实际,设置继续教育、出勤天数等作为发放必要条件。各地要建立持证养老护理员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对享受特岗津贴人员的专项检查与数据比对,严格进入和退出机制。

4.加强褒扬激励力度,营造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落实获奖选手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激励措施。鼓励用人单位依托技能带头人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的标杆效应。鼓励各地开展先进典型培育选树活动,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三、工作保障

加强党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全面领导,民政、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依职尽责做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等有关工作。将相关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政策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对养老服务人才政策解读,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集体、典型经验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3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涉及省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绍市民〔2025〕35号关于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的若干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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