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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3-2400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6-1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市民〔2023〕31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0—2023—000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0 09:26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2〕13号)精神,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1050元统一调整到1134元。

2.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0%比例向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从2023 年7月1日起执行。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向市区低保边缘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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