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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指引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2 16: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绍兴市内参加2020年度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参加2019年度和2020年度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我市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省人事考试院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省人事考试院(0571—88395087)或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方式详见附件1)。

二、审查分工

1.绍兴市民政局负责本市范围的审查咨询,市直和在市属单位考生的审核;

2.各区(县、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的审查咨询和考生审核〔含在区(县、市)的省、市属单位〕。

3.考生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审查单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选择审查单位。

三、工作流程

1.访问网址:http://www.zjzwfw.gov.cn/search/queryinfo/search.do,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2.审查时间:从1月25日起开始注册提交审核申请,2月7日24:00截止。

3.审查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符合报考要求的社会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学历学位等相应的材料(上传照片即可)。

四、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考2020 年12月底。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4.逾期问题

2月7日24:00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附件:1.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联系方式

          2.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020年绍兴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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