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及财政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及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90元,自7月起执行。
关于调整2025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pdf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