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推动巡察整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问题深入研讨,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着力解决巡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四是狠抓整改落实。采取闭环管理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逐项抓好落实。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教育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警告1人。新制定制度8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班子成员积极开展交流研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全方位抓好贯彻落实。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出台《绍兴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加强“浙里护苗”应用管理系统使用,推进困境儿童精准保障管理。
二、关于“统筹养老服务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系统谋划和力量整合。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印发《绍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提标行动。召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座谈会,交流谋划养老服务工作。
(二)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越城区西城广场、上虞区康养中心(一期)、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嵊州市幸福颐养中心等项目有序推进。落实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性调整,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8%,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达900张。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等“六助”服务。
(三)完善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现检查全覆盖。完成112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障碍、适老化升级。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各区、县(市)均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在“绍兴民政”公众号发布4期护理员风采展示,2024年绍兴市“越享老·悦生活”敬老月活动开幕式上向优秀养老护理员代表致敬,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社会认同。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培训。
三、关于“推进慈善救助帮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联合市慈善总会组织全市慈善业务专题培训。推动全民慈善,成功举办“慈善一日捐”和“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培育慈善力量,全市新增慈善组织18家,谋划成立市慈善总会慈善义工分会。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强动态监测,进一步扩大救助帮扶项目供给。
四、关于“殡葬惠民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殡葬工作运行机制。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按时序推动部分区域遗体接运规范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执行监管。出台《关于明确基本型守灵室标准的通知》。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期间,部分守灵室免费使用,收费标准及惠民政策等内容上墙公示。对全市县级以上守灵中心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规范。
五、关于“社会组织培育指导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效。出台《绍兴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管理办法》,开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2024年市本级3家社会组织获评4A、3家获评5A,全市4A5A社会组织336家。指导推进新昌县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绩效评估观察点实施工作。
(二)强化社会组织指导监管。坚持党建引领,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列入“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向局管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组织开展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清廉社会组织专项检查。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局党委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依托新媒体平台提升民政政策知晓率,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民生政策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审核“三审三校”要求。
七、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暨警示教育会,全局自上而下分层级开展谈心谈话,于重要节日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检查。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指导监管。规范财务人员管理,开展全市民政财务工作培训。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出台《绍兴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八、关于“抓纪律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问题。全面落实“阳光慈善”工程,全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达100%。出台《关于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市域开展“9.5中华慈善月”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慈善氛围。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2024年廉洁风险点防控清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已按规定报废相关资产,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召开会议通报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九、关于“创先争优劲头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召开上年度重点工作复盘分析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并抓好落实。
(二)全域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设施建设。建成投运上虞区5A婚姻登记场所,指导越城区、柯桥区加快5A婚姻登记场所建设,积极推动5A级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覆盖。
(三)全面优化拓展福彩销售渠道。开展全市福利彩票网点布局情况调研,积极开发销售空白区域,拓展空白区域网点15家。
十、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采购全流程管理。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下属单位对2024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全流程规范项目采购。
(二)保障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监管,确保采购过程公平透明。
(三)加强政府采购严肃性。深入调查核实相关下属单位项目超期情况。举一反三,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后续项目监管。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题学习。
十一、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应收款资金催收。修订《绍兴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专人持续开展相关款项催收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二)规范招投标程序。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绍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确保招投标全流程合规。
(三)及时推进财务决算。加强部门沟通,推动相关下属单位工程项目财务决算进度。组织专题学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下属单位工程项目,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十二、关于“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国有房产使用管理。复核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收回下属单位出租房产。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二)加快路名牌资产处理。清查核实路名牌设置现状,与财政部门及相关养护管理单位沟通,明确资产账处理方式。
(三)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组织开展财务政策制度学习会议,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报销流程。对违规报销行为进行核实,全额追回违规款项,相关资金按要求退回国库。
十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提升福彩公益金老年福利类占比。2024年全市福彩公益金老年福利类占比达55%,积极谋划2025年养老服务项目。
(二)持续强化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定期通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执行情况,202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执行率89.83%。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和福彩公益金规范使用管理能力水平。
(三)全力抓好补助资金监管。对近三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补助情况自查自纠。召开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规范适老化改造工作。对2024年建设的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工程进行抽查。
十四、关于“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议事决策。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厘清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职责边界。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慈善总会运行机制。明确市殡仪馆与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职责分工。
(三)抓好决策执行。加强局党委决策事项督办闭环管理,对党委会的各项决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四)合理调整分工。严格落实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三定”方案、班子变动和工作实际,适时调整,确保局班子成员分工稳定性和连续性。严格履行班子成员分工报备手续。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干部“选育管用”。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创设“民政大讲堂”等学习载体,完善师徒结对工作,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年轻干部搭建学习成长平台。
(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对干部严管厚爱,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落实“六必谈”“六必访”关心关爱举措。全面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修订完善《绍兴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估办法》。深化年轻干部“增能提质”活动,助力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三)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优化内设机构,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推进执法事项规范划转,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探索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实务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
十六、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制度学习,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推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全面抓好“四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加强党员管理,全力打造“暖心民政”党建品牌。
十七、关于“上一轮巡察发现的混岗、混编、借调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调整和“三定一评”,优化空编使用管理,适时通过干部交流等稳步推进人岗相适。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委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全面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二是聚焦问题清零,确保整改质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分类施策推动整改落实。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强难点攻关,强化督促调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一“点”具体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健全完善解决“面”上一类问题的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8003075;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6号楼406室绍兴市民政局;电子邮箱:sxmz_info@126.com。
中共绍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