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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 多措并举——市民政局启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社管局 发布日期:2024-07-17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市民政局启动2024年度“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范围,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抓住工作重点,明确整治对象。重点围绕5类“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整治:一是连续未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二是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三是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五是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管理机构)认为应当纳入整治范围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结合年检年报、抽查检查、日常监管反馈情况,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全面“体检”,摸清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现状底数,确定整治名单,建立工作台账,并建立每月进展情况通报机制。

二是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出台工作方案,细化整改要求。印发《绍兴市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的行动方案》(绍市民〔2024〕23号),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工作事项。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登记管理机关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在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基础上,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分步推进,不定期沟通工作、反馈进展,及时汇总梳理整治工作难点,探讨解决办法。细化整治措施,提升整治成效。按照“激活一批、整改一批、清除一批”基本思路与“分类整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对照4类整治重点,根据“僵尸型”社会组织不同情形,细化4种整治措施。扶其上马“盘活一批”,对确有继续存留必要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帮助激活社会组织。优化程序“注销一批”,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督导符合条件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既定手续且主动配合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可适当简化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撤销一批”,对不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注销手续的社会组织,将按照程序给予行政撤销登记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把严控“吊销一批”,对存在未按慈善宗旨开展活动、违规使用慈善财产等情形的慈善组织,将予以吊销登记证书的处罚。

三是完善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工作,反思得与失。在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过程中,及时分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严格登记审查,把好准入关。从严把关新申请登记成立社会组织,严格做到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查阶段,征求行业管理部门、党建管理机构、有关管理部门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审查,告知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业务监管责任,要求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依法把好社会组织准入关。强化综合监管,及时补漏洞。结合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紧盯重大风险点,通过年检年报、随机抽查审计、等级评估等方式,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好社会组织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延伸监管触角,多举措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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