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两个先行”排头兵的使命担当,合力实干、争先苦干、创新巧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迈上了新台阶。
(一)聚焦困难群众急难,健全社会大救助工作体系。一是社会救助提标扩面。低保标准由每月890元提高到1050元,低边认定标准由低保标准1.5倍扩大到2倍。开展“绍兴有爱”活动,全市累计发放消费券2348.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6万人。二是救助服务提质增效。组织召开全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构建“1+8+X”大救助工作体系,截至10月底,全市共支出约11.09亿元、救助204.5万人次。建成越城和柯桥两个县级“助联体”并进入实体化运作。三是特殊群体关爱提档升级。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机构孤儿集中供养工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100%,全市2057名孤困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平稳承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职能,累计发放资金2.05亿元。
(二)聚焦老年人所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一是机制保障日趋有力。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绍兴市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成立“浙里康养”工作专班,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二是项目推进日趋有序。以省民生实事推进为契机,建成智慧公办养老院7家,为106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69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850人。三是数字化牵引日趋有效。率先在全省启动并完成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工作。成功创建“老年人精准画像”省级试点,完成三大画像驾驶舱模块开发。市儿童福利院智慧管理应用场景、诸暨市老年人防走失和留守儿童儿童主任探访关爱等应用场景被纳入2022年省民政系统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建设试点。
(三)聚焦第三次分配,深化“大爱绍兴”慈善工作体系。一是慈善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推进基层慈善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启用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慈善基地)。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镇街慈善基地)103个,村(社区)慈善服务点627家。二是慈善触角更加延伸。今年以来,全市慈善组织新增23家,总量达到74家;达成慈善信托项目12单,资金规模超过1800万元。三是慈善氛围更加浓厚。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9·5中华慈善日”当天,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加“一日捐”活动,今年全市捐赠总额达1679.69万元。14个组织、个人和项目荣获第七届“浙江慈善奖”,海亮集团入选我省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对象名单。
(四)聚焦现代社区建设,构建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体系。一是基层治理创新赋能。配齐配强社区队伍,今年新增社区工作者1581人,全市总人数达4033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达到18.4人。着力推进越城区工业社区“三化”体系、柯桥区“乐善码头”、上虞区智慧社区、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村级议事协商和诸暨市“五社联动”等一大批省部级试点。二是社会工作富有成效。市域实现“五有”标准社工站乡镇(街道)全覆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500余个、储备志愿者近3万人。启动6家“枫桥式”社工站创建,新增社工机构14家、社工岗位1178个、持证人数2486人。三是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及相关配套措施,健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六同步”机制,新培育发展10家市品牌社会组织、10个品牌项目(活动)和20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获评省品牌社会组织6家,省社会组织领军人物11名。全年共开展公益创投207个、资金712万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72项,资金1356万元。
(五)聚焦优质服务共享,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工作体系。一是地名文化建设有序推进。完成《绍兴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第三、四批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编制,编印《绍兴100个红色地名故事》。二是服务场所有效提升。5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有序推进,4家殡仪馆实施升级改造。官山生态陵园建成投运,市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动工建设,乡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点建有率实现100%。三是移民“美丽新家”有力推进。本年度全市大中型水库后扶移民10万余人,发放直补资金4179.5万元。建成美丽移民村25个,计划开展扶持项目158个。
(六)聚焦党组织建设,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一是民政队伍选优育强。全面落实党管人才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有关人才工作任务,今年局机关新调入3名年轻干部,局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52岁下降至46岁,并提拔交流了部分中层干部,干部队伍工作热情得到进一步提振。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等,推进反腐倡廉入脑入心。三是平安法治一体推进。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风险隐患;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划转97项行政处罚事项。四是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对标问题清单,制定五大领域行动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压茬推进整改,完成上报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报告。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们将按照省党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民政职能定位,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积极构建“1+2+3+5”工作体系,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1”即一个总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履行民政部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力争绍兴民政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2”即围绕共同富裕、市域治理现代化两个主题,努力在新征程中为“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贡献更多民政力量。“3”即打造三大标志性成果,聚焦“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模式,通过描绘一张养老服务图、建设一批基层养老服务阵地、引进一个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护理员队伍、迭代一个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致力打造家门口幸福养老的绍兴样板;聚焦五社联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延伸基层民主自治深度,拓展多元参与共治维度,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温度,增强社区服务队伍效度,建设一批社区服务综合体,全力打造现代社区的绍兴样板;聚焦“服务+数智+惠民”发展,加快殡葬服务场所升级改造、婚登服务场所5A创建,推进数智殡服务迭代升级,实施殡葬基本服务流程全市域免费,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社会事务服务窗口的绍兴典范,逐步形成具有绍兴标识度的民政改革成果。“5”即重点抓好五大任务,落实落细“现代社区、浙有众扶、浙里康养、善行浙江、暖心服务”五张“金名片”各项工作。
(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聚焦低收入群体、孤儿、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充分发挥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采取更加精准的救助措施,进一步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守好社会和谐稳定红线。
一是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按要求及时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年人均不低于13000元。同步调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适时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加大对支出型和急难型救助力度,三区低保边缘对象按低保标准30%发放生活救助金,各地按不低于人均3.5元的标准建立备用金制度。二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持续深化“1+8+X”大救助体系,推动县、镇两级“助联体”建设,落实落细探访关爱制度,实现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双100%,争取省级“助联体”帮扶优秀项目。三是全面夯实未保工作阵地。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基金。探索建立社会型未成年人临时庇护所,率先在银行系统创建“爱心守护站”。迭代完善“智慧儿福院”管理应用平台,建立儿童福利机构智慧管理市级标准。争取承办省级及以上现场会,全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样板。
(二)加快“浙里康养”建设,打造幸福颐养绍兴图景。依托老年人精准画像省级试点,全面掌握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加快构建“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
一是绘好养老“新蓝图”。编制完成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落地规划,制定发布绍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深入贯彻《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不断完善“家门口幸福养老”一张图。压实养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浙里康养”专班职责,明确“浙里康养”202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开展养老服务课题调研,全面厘清新时代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绍兴图景,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建设服务“新平台”。探索推进养老服务人才中心建设,实现人员供需精准对接,人员培训高效覆盖,各类奖补及时兑现。围绕“老年人精准画像”省级试点,迭代升级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实现治理端、服务端的全过程贯通,形成智慧康养2.0版。三是打造养老“新阵地”。围绕现代社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广新昌梅湖中心模式,新建3家以上县域服务综合体。引进中高端养老服务企业,培育本土品质型机构。推动居养中心与社工站、邻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体融合,新建(升级)20家以上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助餐、短期托养等高频需求服务。
(三)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构建“大爱绍兴”助富体系。准确把握新时代慈善事业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有效发挥慈善助力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推动“人人慈善”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健全完善慈善工作体系。发挥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落实市“慈善二十条”。推进慈善总会“三会合一”枢纽型建设,明确增加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功能,开展以“社区慈善基金会建设”为主题的理论研讨活动。二是培育壮大慈善主体。优化市级慈善基地运营,提档升级县级慈善基地,发挥社工站作为镇(街)级慈善枢纽作用,扎实推进村(社)慈善服务点建设。完善“浙里有善”数字化场景应用,开发网络公益和公益产品,实现全市慈善组织数量突破90家,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突破2000万元。三是营造全民慈善氛围。持续开展“福彩进万家”“大爱绍兴·善行越地”等主题活动,以及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与组织、慈善之星、慈善村(社区)、慈善总会最佳合作伙伴等评选,办好慈善晚会,做好“9·5中华慈善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四)健全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枫桥经验”60周年和现代社区建设,不断深化“五社联动”,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切实打通社区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围绕“枫桥经验”60周年,推广枫桥镇枫源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成果,召开“‘五社联动’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现场会,形成相关理论成果。制定《深化“五社联动”深入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落实落细18个现代社区试点建设任务。二是优化社会工作体系。新创建10家“枫桥式”乡镇(街道)社工站,进一步完善社工站(室)牵引“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开展“支部建在站上”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全科社工”。举办“社区邻里节”大型活动,遴选最美专职社区工作者和社区领军人才,评选优秀社区工作案例。三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制定《绍兴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培育发展10家品牌社会组织、10个社会组织品牌项目(活动)、20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和100家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市、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作,配备市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形成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体系。
(五)聚焦群众高频需求,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坚持均等化根本取向,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升社会事务优质化、区划地名体系化、移民管理精准化水平。
一是推动社会事务优质化。深化事务领域改革,改造提升市县两级殡仪馆,确保省级殡仪馆比例达40%以上。稳步推进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完成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建设,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0%。出台殡葬惠民政策,推广应用“数智殡”,争取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推动全市婚登机关全部达到国家4A级标准,5A级比例达60%以上。二是推动区划地名体系化。扎实推进“数字门牌”“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等试点任务,编纂出版《绍兴市历史文化地名图典》,出台第五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三是推动移民管理精准化。全力参与镜岭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推动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获得水利部批准。挖掘省移民共富示范项目,放大共富成效。强化移民资金管理,切实做到直补人口动态调整,确保直补资金按时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