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民政会议部署,抓实抓细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努力打造全省“四个标杆区”的“示范市”,在浙江“重要窗口”建设中打造绍兴民政“最靓风景”。
一、关爱特殊群体,增添基本民生新保障
1.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一是筑牢民政防疫底线,实施“联防联控,外防内控”。对2100余名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确保养老、儿童、救助、婚登、福彩、殡仪等机构服务人员和对象零感染。二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人均低保标准提升至850元/月,率先全省实施“爱满绍兴”行动,发放500元购物卡(券),投入政府财政资金约2750万元。在2-3月价格补贴发放标准基础上增发50%,全市11.4万在册困难对象受益,投入财政资金756.8万元。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全市共有3132家社会组织的12.23万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截至5月31日,全市慈善系统共接收款物累计近1.08亿元,拨付近1.075亿元。全局干部参加社区防疫值守,上门助企复工,为疫区捐款1.18万元。
2.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文件,为后扶贫时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基础。专项治理显现成果,省、市两级民政和纪检部门单独或联合开展扶贫领域三年专项治理明查暗访,累计走访单位和个人238家(次),完成问题整改26个,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3.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升特困供养标准,市区标准由2018年月人均1372元提高到2020年月人均1602元,增幅达16.76%,全部达到并超过同期低保标准1.3倍;创新试点牢牢跟进,柯桥区社会救助诚信制度建设被列入全省6个省级试点之一。诸暨市打造“智慧救助”平台,实现了“四个100%”。
4.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统一调整市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市区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提升至2040元和1635元,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也同步调整。全市34名困难残疾儿童参加添翼计划,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全年共计资助成年孤儿52人,发放助学金51.1万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资助孤困儿童项目60余个、金额130万元。“六一”前后走访慰问孤困儿童2200人次,发放慰问金近310万元。
5.公益慈善有效助力。一是落实东西部扶贫工作。编制《2020年绍兴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手册》,积极谋划慈善项目,截至目前,我市社会帮扶资金捐赠达7116万元。二是深化“爱心驿站”建设,建立起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最基层慈善平台,截至11月底,全市已建成“爱心驿站”195家,开展实体化运作的“爱心驿站”56家。三是抓好公益福彩销售。截至10月30日,全市累计销售各类福利彩票68416.59万元,为全市筹集公益金 5986.9万元。
二、围绕共建共享,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1.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建绍兴市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18家,社区自治类、平安类、服务类、文体类社区社会组织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市有备案社会组织24121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5500家。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共完成2019年度全市性403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实施项目共计217个,投入政府资金575万元。
2. 夯实社区治理基础。扎实推进越城区国家级实验区“五邻社”建设、上虞区省级实验区“善伴邻”建设;全市共创建“五星达标”社区67个、“和美家园”社区10个;创建社区治理品牌,26个农村社区被评为省级农村引领型社区;截至11月25日,165个村社完成村(居)委会选举,做到素质高、结构优、过程稳、风气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编制《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有效落实村(社)减负增效行动,建立驻社指导员制度。
3.加强社工和志愿工作。持续提升社工队伍专业素养,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4156人,培育发展16家社工机构,累计达67家;今年新增社工岗位353个,全市已达1248个;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31个。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全市专职社工年薪平均约7.5万元,最高可达12万左右。开创社工机构入驻“信访超市”机制,实现了社会工作与信访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全市59家被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100%纳入信息化管理。
三、追求幸福颐养,推动养老服务新发展
1. 健全政策法规。提请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完成《绍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二轮修改和立法可行性报告。
2.深化智慧养老。发挥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为市区70周岁以上城市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券,截至目前,已完成越城区187692张70周岁补贴券、25424张90周岁补贴券的消费记录抽查回访;对上虞区92097人次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追踪回访服务;完成15家老服务机构3D拍摄、制作工作。
3.加快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公建民营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61家,49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600户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新建乡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30家,建成并投入运营20家。
四、围绕便民利民,实现公共服务新提升
1.区划地名更深融合。一是全力推进绍兴市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工作。二是开展20条跨区道路命名,截至目前,除改造升级路段外,已完成对所有跨区主要道路的交通指示牌、路名牌、公交站台牌的更换。三是推进全市地名信息规范化管理。重点对2015-2019年地名信息补充更新。四是推进镜湖新区“村改社”工作。9月底前已全面完成。
2.社会事务推更实举措。一是方式灵活创新。结合疫情防控,以“电话预约+分批分段”方式提供婚登服务,设置“专用设备、专用通道、专职人员”妥善开展遗体处置服务。采用代祭、网祭和预约祭扫安全圆满完成清明防疫和祭扫服务,为群众免费代祭墓穴约20万穴。二是项目扎实推进。市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续建工程完成综合服务用房二楼地面浇筑,穆斯林服务用房结顶,安装完成“莲花苑”墓区墓穴8400穴。三是举措鲜明有效。通过流浪乞讨“归巢”专项活动,帮助15名滞留受助人员找到亲人。截至目前,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累计施救1589人次。四是监管果断有力。开展全市殡葬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殡葬服务单位共计983个,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五是婚登服务优化。申报推进柯桥区民政局全省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从10月14日起,实行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3.移民安置有更好帮扶。开展移民人口复核和资金发放,2020年度全市大中型水库后扶移民有100635人,发放直补资金3781万元;积极开展移民扶持项目,今年全市共到位移民资金8283万元,计划开展扶持项目141个,其中移民资金7316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96个,完工33个,支付移民资金724万元。
五、坚持改革保障,注入事业发展新动力
1.擎画民政事业新蓝图。6月12日,我市高规格召开全市民政会议,市委书记马卫光同志作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凝聚力量。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争当全省精准保障、和谐自治、幸福颐养、暖心服务的“领跑员”和“示范员”的工作目标。
2.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按照“1+3”的模式,编制《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编制1个民政总体规划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政基层治理3个子规划,共谋划包括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在内共11个项目。
3.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民政服务专区二维码,整合成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养老救助、婚姻登记预约、殡葬和专项事务共5个版块,目前,市本级106个事项全部开通掌上办事(社会组织类事项目前仍处于灰度测试阶段),婚姻登记、殡葬、社会救助共6个“一件事”有序推进。数字化转型指标稳步提升,民政窗口受理并办结线上件264件,线下件51件,“好差评”系统差评数为0,网上办事比例已提升至90%左右。
2021年市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民政30条”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绍兴民政事业在全省建设“重要窗口”的伟大征程中走在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精准保障,传递扶危助困温度。围绕建设完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以高水平全面小康“不落一人”为目标,将党和政府基本民生保障的关怀送至每一位困难群众心中。
1.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拟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现行850元提高到890元。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临时价格补贴制度,强化临时救助托底保障。
2.创新社会救助方式。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探索将低保等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建设,建立救助诚信预警机制。建立“探访+发现+服务”的“三合一”救助关爱机制,开展主动救助服务。
3.发挥慈善救助力量。推动区县级、街(镇)级、社(村)级三级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第四届“绍兴慈善奖”评选,筹备召开绍兴市慈善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全面引导和动员以慈善公益组织为重点的各类慈善主体参与精准帮扶、脱贫攻坚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福彩“公益亭”建设,努力实现全年8.5亿元的销售目标。
二是抓和谐自治,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优化基层治理格局。完成越城、上虞两个实验区结项验收,抓好柯桥区“乐善码头”省级实验区建设,探索“五社联动”创新协同治理格局,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高质量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加大领军人才选拔,开展换届后村社干部培训工作,提升社区工作者综合能力。
2.优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乡镇(街道)社工人才队伍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2021年,新增持证社工不少于600人,新建35个社会工作站。加快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组织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实施社工机构“牵手同行计划”。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全市所有被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100%纳入信息化管理。
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探索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孵化器”,全市培育发展10家品牌社会组织、10个品牌项目(活动)和20名领军人物,力争每万人拥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达到40个,加大“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力度。积极引导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解决基层大体量公共服务事项的难题上创造“绍兴经验”。加大社会组织专业培训,全市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专业培训活动7次以上,培训人员700人次以上。
三是抓幸福颐养,实现事业产业双赢。
1.铺开设施建设。为全市2000户8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推行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工程,建成100家阳光厨房,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推进智慧养老。完善市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各区、县(市)建成分平台,实现70周岁以上养老服务补贴电子化发放。开展500位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星级评定工作。
3.突出示范引领。深入打造全市示范型养老综合体,为相关事业产业发展做示范引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护理精英,以封闭训练、业务研讨、比赛检验相结合,全力争取得竞赛佳绩。
四是抓暖心服务,提升惠民便民质量。
1.更好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完成市儿童福利院新院平安搬迁。提升儿童主任业务素质和关爱服务技能,开展500场“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做好水库移民帮扶,完成2021年人口复核和直补资金发放,提升移民脱贫致富能力。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到“应安置尽安置”。
2.更好推开绿色生态安葬。市生态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2021年全市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的乡镇(街道)达到70%,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全市申报4个公益性骨灰堂和4个节地生态安葬公墓作为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对象。做好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相关前期工作和祭扫高峰时段各项服务。
3.更好实现婚姻登记服务。指导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展省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业务全省通办,巩固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国家3A标准创建成果,推进柯桥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
4.更好开展区划地名工作。完成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界线勘定工作,启动编制《绍兴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绍兴民政地名地理信息系统升级(四期)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