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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老人四十载风餐露宿,上虞区社会救助中心“三部曲”暖心救助

信息来源:上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19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3月16日中午,上虞区社会救助中心收到热心网友反映:一白发老人露宿人民大桥下。中心工作人员带上救助物资迅速前往查看情况。

一、暖心关怀,打开心扉。

经过搜寻,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面桥下找到老人。通过现场询问了解到:老人姓方,73岁,户籍为浙江兰溪,从小在绍兴一处孤儿院长大,成年后被安排在兰溪七里坪农场工作,1981年农场解散就开始了流浪生活。在40多年的流浪生涯中,老人跑遍大半个中国,曾从福建南平步行到广东,他自食其力,不乞讨,不做违法犯罪之事,在流浪期间靠好心人施舍及捡食垃圾为生。说起流浪生涯,老人侃侃而谈,工作人员在旁边询问边倾听,还为老人准备了自加热食品供其充饥。在工作人员说明想接老人进站救助的来意后,老人出现了些许抗拒,称救助站没有自由,不太愿意进站救助。工作人员细心向其介绍救助站有热水洗澡,有温暖的床铺,有干净的衣物,还有可口的饭菜……近100分钟的耐心沟通后,老人逐渐消除了对救助站的排斥感,终于同意进站接受救助。

二、真情接受,悉心安顿。

到站后,工作人员为老人测温、进行基本身体检视后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对其做了卫生清洁,换下油腻邋遢的衣服,穿上崭新的棉衣,躺上干净的床铺,老人说第一次感到了家的温暖。

三、精准核实,平安回家。

上虞区社会救助中心在安顿老人稍作休息后,联系了兰溪救助站。兰溪救助站回复,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服务质量大提升工作》要求,将老人送回并安置到公办养老院进行照料。经沟通,老人愿意回到兰溪接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安度晚年。区社会救助中心将于近日送老人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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