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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冬至祭扫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17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殡仪馆: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冬至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要求,为从严从紧做好2021年冬至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疫情防控

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冬至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按照《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绍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补充通知》等精神,原则上我市各骨灰安葬(放)设施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各类集中祭扫、骨灰撒散、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各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辖区内关于冬至祭扫工作的具体规定,同时将相关规定及时通过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群众知晓、社会稳定。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安全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文明祭扫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辖区内各骨灰安葬(放)机构提前谋划,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各骨灰安葬(放)设施关口前置管控,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祭扫群众劝返工作,坚决守好“小门”,保障群众和殡葬服务场所安全。

三、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压实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沟通,加强与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配合,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冬至前组织对各殡葬服务设施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实地开展指导,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处置预案,细化应急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制度措施有效、隐患排查到位和服务保障全面。要教育引导殡葬服务机构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扫习俗,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及时开通网络祭扫通道,满足群众网络祭扫需求。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可开展代祭服务,通过免费敬献鲜花、卡片等方式代为祭扫;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社区)等组织代为祭扫。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中的示范作用,带头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并加强对其亲属和身边人员办理丧葬事宜教育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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