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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三个到位”落实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

信息来源:区划和事务处 发布日期:2021-01-26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绍兴市进行了全市性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共完成了21个乡镇、街道的撤并和设立工作。根据省民政厅要求,自2019年起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效果评估工作。截至2021年1月,绍兴市已全面完成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完成变更情况报告。

一是部署到位,全面掌握区划调整落实情况。2019年绍兴市进行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街道12个、镇8个、乡1个。其中越城区设立街道4个,柯桥区设立街道3个,上虞区设立街道2个,诸暨市设立街道2个、镇2个,嵊州市设立镇3个、乡1个,新昌县设立街道1个、镇3个。自2020年5月,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上报完成变更情况报告的通知》,对各地完成变更情况后有关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内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和舆论反响情况、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和初步效果、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等主要内容以及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调研到位,全程抓好调整效果评估工作。2020年下半年开始,市民政局调研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赴诸暨市、嵊州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新昌县开展实地调研,详细掌握区划调整落实情况第一手资料,确保评估工作真实有效、顺利开展。通过座谈调研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科学有序开展区划调整效果评估,邀请各区、县(市)民政、财政、教体、卫生、建设、统计部门和涉及调整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了解区、县(市)层面区划调整工作总体情况、涉调整乡镇、街道区划调整批复内容落实情况、行政区划调整的初步效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与各地参与座谈的相关部门开展交流,全面了解各领域当前工作情况及涉调整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是落实到位,全力推动调整区域整体发展。针对各地区划调整一年来的运行和效果评估情况,针对性指导协调当地各相关部门做好涉调整乡镇、街道各项配套工作,督促当地做好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主要开展新组建乡镇、街道区划调整效果回头看,落实好政策衔接,保障好群众利益;加快推动各乡镇、街道规划编制,并结合十四五规划,及时将各街道的规划编制纳入城区,各乡镇规划纳入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布局;整合发挥资源集聚效应,汇聚各方面合力,继续把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区域民生实事项目放在重要位置,落实惠民利民的各项民生措施,实现以城带乡、城乡统筹,推进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和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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