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37U/2019-013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04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济 | 发文字号: | 绍市民基〔2019〕131号 |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夯实农村基层治理基础,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对村级组织权力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参考《绍兴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详见附件),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编制符合各地实际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报市组织、民政部门备案。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和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与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做好对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区、县(市)要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召开辖区内党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规范调整,确保权力清单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在明晰村级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规范》,以图表形式绘制村级权力行使“路线图”,进一步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政策依据、办理主体、操作流程、时间要求、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要事先广泛征求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
三、坚持村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结合贯彻落实村级“三务”公开制度,建立内容真实、时间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制度,做到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探索公开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短信、微信、APP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村级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构建村民监督、村监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拓宽村民监督途径,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要公开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强化村监会监督,选优配强村监会成员,对村级事务办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各级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深化村级“三务”公开检查,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五、建立运行考评和监督问责机制。各区、县(市)要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要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评议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五星达标村”、“3A示范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的重要依据。巩固拓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立足“监督再监督”,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村级事务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有效推动村级权力规范透明运作。要注重将容错纠错理念贯穿其中,营造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对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和运行流程,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两级要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等作为乡镇(街道)、村干部培训的必要内容,组织所有的村干部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村干部规范行使权力。
七、构建村级“小微权力”齐抓共管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村级“小微权力”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问题。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切实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规范用权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对本地区工作落实不力,甚至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的,从严“一案双查”;力戒形式主义,对搞形式走过场,搞纸上规范、虚假规范、表面规范、敷衍规范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各区、县(市)要及时制定、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在 12 月底前完成制度推行工作,覆盖至所有行政村。
附件:
绍兴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类 别 | 序号 | 事项内容 |
重大决策类 | 1 |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
2 | 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 | |
3 | 村民宅基地安排 | |
4 | 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留地开发 | |
5 | 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 |
资产财务类 | 6 | 村财务开支 |
7 | 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
8 | 村集体资产处置 | |
9 | 村集体资源对外发包 | |
10 | 村干部误工补贴、非村干部报酬、补贴发放 | |
11 | 村商品、物资、服务采购 | |
12 | 村工程招投标 | |
党建人事类 | 13 | 村级组织工作人员选任(聘)、临时用工人员选聘及管理 |
14 | 发展党员 | |
15 | 各类先进推荐申报 | |
民生保障类 | 16 | 殡葬管理 |
17 | 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 | |
18 | 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 |
19 | 协助做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相关工作 | |
20 | 协助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计生家庭帮扶等相关工作 | |
21 | 党内关爱基金申领 | |
便民服务类 | 22 | 个人建房、临时用地申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 |
23 | 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等 | |
24 | 各类涉农补贴补助项目申报 | |
25 | 矛盾纠纷调解 | |
日常管理类 | 26 | 印章管理 |
27 |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