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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丁国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4-10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局)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丁国春同志任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挂慈善事业促进处牌子)局长,免去其局社会福利处处长兼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胡水根同志任局社会救助和移民处处长,免去其局救助救灾处处长职务。

金志伟同志任局社会救助和移民处副处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局移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程牧春同志任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处(挂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处长,免去其局区划地名处处长职务。

伍焕海同志任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处(挂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处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职务。

周永寅同志任局养老服务处(挂社会福利处牌子)副处长(主持工作)兼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挂慈善事业促进处牌子)副局长职务。

傅迪平同志任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挂社会工作处牌子)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挂社会工作处牌子)副处长职务。

免去徐小明同志的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挂慈善事业促进处牌子)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19年3月29日局党委会研究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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