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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鲍洪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2-11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局)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绍市组通[2010]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复同意(绍市公调[2014]5号):

  鲍洪洋同志调任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借调局福利处工作,免去其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职务。

  常英同志调任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兼任市儿童福利院院长职务。

  周永寅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李颖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免去其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15年1月9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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