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局)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绍市组通[2010]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复同意(绍市公调[2014]5号):
鲍洪洋同志调任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借调局福利处工作,免去其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职务。
常英同志调任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兼任市儿童福利院院长职务。
周永寅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李颖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免去其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15年1月9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