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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责任链救助链“两链”齐抓以线带面打造立体化救助

信息来源:上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5-18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精准做好流浪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上虞区立足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发现—公安查控—卫生检测—民政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造“让爱回家”救助招牌。

一是下沉式摸排,条块抓打通救助任督二脉。按照“条抓块统”的原则,全面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条线分管责任,在全区范围进行排查。排查范围包括区内公园、街面、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人行天桥、公交站台、庙宇、公共驿站、公共卫生间、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等流浪乞讨人员经常性活动起居场所。

二是无障碍救助,网格管畅通救助毛细血管。区政法委、公安分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单位分工合作,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负责区域内网格化、地毯式拉网大排查,落实到每一个村社、网格、微网格,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线索第一时间落实管控,统筹落实重点风险人员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相关工作。

三是梯次化救助,分类救打造大爱救助闭环。在辖区内发现的上虞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由所在地镇街落实管控工作;非上虞籍流浪乞讨人员,由发现地镇街落实管控措施,先在属地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满14天无异常情况的,送至区社会救助中心进行救助。区社会救助中心对符合条件、能返乡的人员尽快购票帮助其返回原籍;对户籍在疫情重点地区、一时无法返回的人员,区社会救助中心延长救助时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四是全覆盖救助,主动救织密纵底横边网络。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力度,督促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通过发放救助联系卡等方式将救助政策宣之于民,将救助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深入。加强日常巡查和对省际、市际、区际边界线和各类交通道口的巡检值守,做到发现一个报告一个、应管尽管、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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