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市委、市政府举行“汇集慈善力量 助力共同富裕 共建大爱绍兴”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市民政局迅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局领导率先将一笔笔饱含爱心的捐款投入“捐款箱”,局系统干部职工也纷纷踊跃捐款,为我市慈善事业献上一份爱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人人可慈善、人人愿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助推绍兴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9-10月开展202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倡议参与活动的每一位公民自愿捐赠一日收入,企业单位捐赠一日利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机构可捐赠部分节约的经费。鼓励在外越商、海外侨胞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
为方便爱心人士参与捐赠,今年“慈善一日捐”方式进一步优化,除现金捐赠外,广大爱心人士还可通过银行汇款、扫码捐赠等方式进行捐赠。此外,全市慈善总会系统已全面启用电子票据,实现了捐赠票据实时开通。通过“扫码捐赠”的爱心人士,可在完成捐赠后,按照提示获取捐赠证书和电子捐赠发票;通过现金捐赠的爱心人士,在完成捐赠后,可扫描绍兴市慈善总会开票信息二维码,按提示填写开票信息后获取电子捐赠发票,或在捐赠成功后请关注“绍兴市慈善总会”或“绍兴民政”微信公众号回复“捐赠票据”,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捐款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收据”办理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
善行古越,大爱绍兴。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为建设“大爱绍兴”推动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