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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1-009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7-22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字号: 绍市民〔2021〕28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0-2021-0002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17:01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文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绍兴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2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调整后,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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