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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四到位”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信息来源:诸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0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前,诸暨市共有公办敬老院16家,民办养老机构19家,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家,村(社区)居家照料中心484个。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镇街级、村(社)级居家养老中心全部暂停运行。

一是部署落实到位。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进一步加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力度。严格控制入院人数,明确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参访、外来人员培训等活动。实施预约探视制度,规定每个院内老年人每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次,时间不超过半小时。确定暨阳街道欢乐之家老年托养中心1号楼、璜山镇敬老院为隔离点,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要求各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发布的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充足准备院内生活物资、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水等应急物资,确保“准备足”、“零感染”。

二是走访督查到位。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检查组,每周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走访督查,及时掌握各养老机构的人员(包括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和人员活动情况,督导各养老机构严格禁止人员出入,认真落实防控要求,协调处理各养老机构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是“小门”管控到位。按照全市重点场所“守小门”工作要求,严格要求各养老机构、居家照料中心执行“亮码、测温”和“全省一码”政策,制定下发《诸暨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守小门”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养老机构进行相应处罚,将检查结果与日常运行考核挂钩,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四是信息报送到位。各养老机构及时上报在院老人名单清册,在防控期间不允许收住新入院老人。保障养老机构24小时有人值守,对有感冒、发热症状的老人或工作人员尽力做好内部隔离,做到先隔离再送诊;对发现疑似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各养老机构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报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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