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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民政局三举措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来源:新昌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12 14: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履行登记管理机关职责。落实传达《新昌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社会组织坚定信心,落实防控责任;发挥作用,展现担当作为;依法有序参与,汇聚社会力量完善疫情防控制,开展防疫宣传引导。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公益慈善力量、志愿服务队伍在保障自身安全基础上,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 人以上集聚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取消社会组织代表大会、慰问、座谈会、年会、庆典和集体团拜等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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