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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11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多地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同时,受寒潮等恶劣天气侵袭,安全生产风险剧增,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挥服务作用,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各社会组织要做好自身防疫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宣传全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安排,引导会员落实防控责任,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要及时了解和反映各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学术类、科技类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防范工作,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各社会组织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完善预案、明确任务,做到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零差错。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办公区域和会议室、接待场所等防疫消毒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附近城市。可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流动。特别是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集聚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取消社会组织代表大会、慰问、座谈会、年会、庆典和集体团拜等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

三、筑牢底线思维,抓实抓紧安全生产

各社会组织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大于天的理念,强化忧患意识,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保安全。冬季天气干燥,用电量大,易引发火灾,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做好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强化用电、用火、用气以及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防范火灾事故。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重点事项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正风肃纪,务实廉洁节俭过节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形成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日期间,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杜绝违规吃喝、享乐奢靡反弹回潮。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绍兴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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