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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民政窗口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信息来源:越城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9-15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明确年检范围。按照《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越民民〔2020〕2号)和《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越民民〔2020〕3号)要求,凡2019年6月30日前在越城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需要进行年检。

二是突出年检内容。年检过程中主要从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党组织建设、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对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管理。

三是严格年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接受或不按时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64家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完成年检(其中民办非企业为152家,社会团体为1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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