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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开展新一轮行政村规模调整

信息来源:诸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8-23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村规模调整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适度的规模集中,有利于打破分散投入、重复建设的格局,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基层设施建设共享度,有利于资源要素的集聚利用和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从而增强村庄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8月20日,诸暨市召开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新一轮行政村规模调整。此次调整的范围主要是山区户籍人口500 人以下、平原地区户籍人口1000 人以下的行政村;城市建成区内整村拆迁安置且完成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村(居);城镇规划区内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居);就近就便整合有利于发展的行政村(居);地质灾害隐患村、高山移民村、人口外迁空心村等。调整时间从8月下旬前期准备阶段开始到9月底前完成。

行政村规模调整坚持“五个不变”,即土地和林地承包关系不变;公益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和受益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已安排的各类资金和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村级便民服务不变。

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是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需求,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的需求,是诸暨市优化区域总体布局、整合配置区域资源、提升经济增长动能,推进融杭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需求,尤其是村建社区、居并社区的,村民变市民,村落变社区,城市管理和服务覆盖到城郊结合部,能极大地推进诸暨市的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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