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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民政局开展2018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4-18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上虞区民政局开展2018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全区共计18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接受年检。

一是明确年检对象和流程。凡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经上虞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年检;按照单位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机关审查等步骤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年检结论将在《上虞日报》向社会公告。

二是明确年检材料和标准。通过纸质发文、网站刊登等形式,明确各年检单位需准备年度工作报告书、2018年审计报告、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将年检结论分为3类,规定有13种不良行为的将认定为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和逾期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区民政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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