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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完成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12-14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新昌县民政局组织乡镇、敬老院、评估机构对235名特困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首次开展了评估。通过初评、复评,评估出生活能全自理53人、部分不能自理113人、基本不能自理27人、完全不能自理42人。评估结束后,对一直来每位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费标准发放一样的规定进行改变,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等级实行差异发放,每人每月生活能全自理的1146元、部分不能自理的1333.5元、基本不能自理的1521元、完全不能自理1896元,这有力促进了该县特困对象的精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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